据湖南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与技术侦察总队官方微信湖南网警巡查执法报道,8月14日,28岁的祁阳县观音滩镇待业青年谭某某因涉嫌谎报险情,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而被祁阳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经查,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整天无所事事的谭某某为了恶作剧,于8月14日使用天涯社区手机客户端在天涯社区天津版块发布了一条题为“天津爆炸我虽错,但我不后悔”的帖文。谭某某在帖文中称“这起爆炸是我造成的,因为老板给我穿小鞋逼我辞工,于是我在油罐附近放置了很多固体酒精,点燃后我就逃了,于是才发生了爆炸”等诸多与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相关的不实言论,引发不明真相的网友跟帖,造成恶劣影响。祁阳县公安局网安部门依法对谭某某进行了传唤,经询问,谭某某对其故意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行为供认不讳。
谭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处罚措施。湖南网警提醒广大网民,在网上发布信息要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传谣,共创文明和谐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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