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1日晚21时34分,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公安局110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固阳县金山镇光荣北街邮电小区西侧平房巷内路边发现一名男子躺在地上不动,身上有血。
接警后,联勤指挥部值班指挥长立即指令辖区派出所、刑侦大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到达现场后,经侦查人员初步勘查,发现该男子胸腹部有数处创口,肠管外露,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确认死者孙某某,男,47岁,固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中队长。
民警在走访调查中了解到,案发当晚孙某某和四名同事在金山镇建设路来亮饭店吃饭,于21时许从饭店出来后分开,孙某某独自步行回家。
侦查员立即调取了孙某某可能经过的路线周边所有视频资料。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发现21时21分,孙某某在金山镇馨鑫苑小区大门口出现,在沿光荣北街向北走时,有一人从馨鑫园小区对面的好特来超市南小巷内出来,尾随并快步赶上孙某某,后尾随者与孙某某并行一段后一起消失在案发现场路口。由于此处录像点距现场路口较远,尾随者的相貌特征无法辨认,只能看到尾随者的大概轮廓和行走步态。
与此同时,另一组负责调查死者社会关系的侦查员获得一个重要线索:一个姓徐的男子因家庭矛盾曾经去孙某某家大闹,并将孙某某家的茶几打坏。侦查员根据这一线索,迅速查清了徐某的真实身份。
4月12日10时50分在馨鑫苑小区附近将徐某找到并将其传唤到县公安局进行审查。在审查初期,徐某面对侦查人员的询问神情自若,对答如流,一时难以发现破绽,审查陷入僵局。
中午时分,从现场返回县局的刘志刚副县长和郝双文副局长以及胡建国主任三人对视频中尾随者的基本体态和行走特征进行了细致的分析研究后,亲自对徐某本人的体态和行走特征进行了观察比对,结合徐某的神情表现,果断认定了徐某为案件的重大嫌疑人。
随后刘志刚副县长、郝双文副局长与胡建国主任亲自参与对徐某的突审,在强大的心理攻势下,徐某的心理防线被攻破,并于当日13时50分供述了其杀害孙某某的犯罪事实。
据犯罪嫌疑人徐某供述,在三年前因停放车辆问题徐某与孙某某发生口角,徐某找到孙某某家后与孙某某发生厮打,在打斗中,徐某被孙某某打折肋骨,因徐某自知上门闹事理亏未报案,但徐某为此一直怀恨在心。
2018年清明节前,徐某在路上与孙某某相遇,两人再次发生语言冲突,徐某与孙某某的矛盾进一步升级,徐某随即产生了报复的念头,一直寻机报复孙某某。
案发当天21时20分左右,徐某从麻将馆出来看见孙某某醉酒状态走在路上,徐某便赶上孙某某一起相伴向孙某某家方向前行,期间再次发生口角,当行走到孙某某家附近的小巷内时,徐某掏出事先装在上衣兜里的尖刀朝孙某某连刺数刀,徐某看到孙某某带伤仓皇逃跑并撞到附近电杆倒地后,迅速逃离现场。
犯罪嫌疑人:徐某,男,汉族,49岁,户籍地:固阳县怀朔镇得令山村,现住固阳县金山镇馨鑫苑小区,无业。
4月12日,犯罪嫌疑人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固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现押于固阳县看守所。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副标题:固阳县一城管大队中队长被人杀死 嫌疑人已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