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布鲁塞尔12月13日电 欧盟28个成员国12月13日以“多数赞同”的形式通过一项“新政”以应对所谓廉价商品在欧盟境内的倾销。
根据该项“新政”,一旦出口商被欧盟认定人为压低原材料价格,欧盟就有权向该出口商的产品征收更高的惩罚性关税。同时,欧盟可更早地征收临时关税保护欧盟厂商,并可以在没有企业申诉的情况下主动展开反倾销调查。
欧盟轮值主席国--斯洛文尼亚经济部长齐加认为,该项新政得以通过,可谓是取得了重大突破。
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西西莉亚·玛姆斯托姆表示,该项新政的出台迈出了重要一步,欧盟需要在应对当今经济形势方面调整立法规则。
在过去的三年时间里,欧盟一直在就这项新政进行磋商,成员国内部亦存在不同意见。历来主张自由贸易的英国就持坚决反对的态度。目前,获得多数成员国支持的该项“新政”还需要得到欧洲议会的核准才可实施。
此间多家媒体指出,欧盟有意以这项“新政”来应对与中国的贸易关系,并在文章中提到中国12月12日在世界贸易组织起诉美国、欧盟反倾销“替代国”做法。
据中国商务部网站消息,2016年12月12日,中国就美国、欧盟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先后提出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正式启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此发表谈话表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允许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中使用“替代国”做法,但明确要求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15年后,即2016年12月11日终止。随着15年期限的到来,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应立即停止依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中使用“替代国”做法,这是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必须履行的国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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