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旺角清场行动中拘捕滋事者
大公网11月27日讯 据香港电台报道,在旺角被捕的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学联副秘书长岑敖晖、社民连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副主席黄浩铭等31名被告,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
黄之锋被控阻碍执达主任执行公职,控方要求将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他准以500元保释候审,期间限制黄之锋进入旺角部分地区。
黄之锋代表律师认为,有关控罪有政治动机,控罪缺乏事实根据,质疑当局是希望透过押后案件,藉此令黄之锋在这段期间,不能到旺角参与占领运动,律师希望法庭让被告答辩,为自己辩护。
控方指出,即使清理障碍物后,旺角仍然发生冲突事件,限制被告到旺角部分地区,是因为他们有重犯的风险。控方又强调无意阻延审讯,因警方调查需时。
辩方表示,黄之锋要乘搭港铁在旺角站落车,然后步行到小巴站乘车上学,又会到旺角捐血站捐血。
裁判官最终决定,除乘车及转车可以途经旺角外,不准黄之锋到限制地区的街道。
清障被捕者 部分禁踏足旺角
大公网11月27日讯(记者 梁康然 陈卓康) 过去两日旺角清场行动,警方共拘捕148人,涉嫌刑事藐视法庭、拒捕、行为不检、非法集结等罪名,17人昨日提堂应讯,裁判官下令被告不得进入旺角范围,而被告中年纪最小的14岁男童昨日上庭时,控方一度要求将男童交由社署接管,男童父母的大律师提出反对,基于案件押后,裁判官将男童交回父母照顾。前日被捕的立法会议员“长毛”梁国雄则拒绝禁足旺角的保释条件,继续还押。
17人提堂最细14岁
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许镇德昨日表示,前日及昨日于旺角协助执达主任执行禁制令期间,共有55人被捕,年龄14至69岁,涉嫌刑事藐视法庭及阻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而连日于砵兰街、上海街、新填地街滋事者共有93人被捕,包括89男4女,涉嫌拒捕、行为不检、非法集结、袭警、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另1名男子持有斧头、铁槌及铁笔,以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罪名被捕。他指,两天以来共有22名警务人员受伤。
被捕人士当中昨日有12男5女被解至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年龄介乎17至69岁,当中有4人为学生,另有5人无业,其馀被告分别报称是主妇、技工、侍应、客户经理、地盘工人等。其中一名19岁学生被控在11月24日晚上于旺角区内袭警、另一名25岁客户经理被控在同日于旺角区内阻差办公,其馀12人均被控在11月24日晚上于旺角区内阻挠公职人员。
长毛拒保释续还押
裁判官处理提堂时表示,各被告暂毋须答辩,批准以300元至500元保释外出,又因应控方要求,下令各被告在保释期间不可进入旺角区,范围东至花园街、南至登打士街、西至上海街及北至旺角道等路段,但被告可乘坐交通工具路过上述范围。裁判官决定将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14日再提堂。不过,被捕的社民连梁国雄昨拒绝警方“限制前往旺角”的保释条件,继续被拘留于长沙湾警署等待今日上庭。他更在社交网站呼吁,在警方清路障期间被捕人士,勿接受警方的保释条件。
而年纪最小的14岁男童,涉嫌阻碍警方执行职务,昨早被带到儿童法庭,由父母及大律师陪同下应讯。警方原向少年法庭申请照顾保护令,要求由社署接管男童,但辩方指出,案件审讯前政府无权反对将男童继续交由父母照顾,裁判官批准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12日聆讯,男童交由父母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