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从同学至夫妻,是一段美的历程: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令人欣赏和感动……人生如梦!当婚姻出现裂痕,陷于危机的时刻,男女双方均应该努力挽救,而不是轻言放弃……”
这段“心灵鸡汤”式的文字,出现在江苏泰兴市人民法院一份离婚判决书中。
法院判决书素以严谨枯燥的姿态示人,这份措辞感性、文艺、暖心的判决,近日在网上“走红”。
经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核实,这份于今年6月27日下达的判决书,出自泰兴法院女法官王云之手。
王云近日对澎湃新闻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对婚姻类案件审理的指导意见,在庭前、审理、判决、案后释理到回访等环节中,法院应积极主动介入双方婚姻。如果是危机婚姻,法官主理找出问题的症结点所在,以情感人,修复双方关系。“当事双方和好的可能哪怕只有1%,法官也要做99%的努力。当然针对‘死亡婚姻’,法官该判离就当判例,毕竟强扭的瓜不甜。”
女法官:系有感而发
一对在大学里相识、相恋的同学,毕业后步入婚姻殿堂,婚后育有一子。不过,夫妻二人婚后常为生活琐事争吵。丈夫黄某甲称,妻子多次离家出走,他曾到妻子娘家意欲将其带回,但妻子坚持不归。
黄某甲认为,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请求泰兴法院准予离婚,但最终判决并未被准予离婚。
这份判决书的“操刀人”、江苏泰兴市人民法院女法官王云在判决理由陈述中写道:“本院认为,婚姻关系的存续是以夫妻感情为基础的。原、被告从同学至夫妻,是一段美的历程: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令人欣赏和感动。若没有各自性格的差异,怎能擦出如此美妙的火花?然而生活平淡,相辅相成,享受婚姻的快乐与承受生活的苦痛是人人必修的功课。
“人生如梦!当婚姻出现裂痕,陷于危机的时刻,男女双方均应该努力挽救,而不是轻言放弃,本院极不情愿目睹劳燕分飞之哀景,遂给出一段时间,以冀望恶化的夫妻关系随时间流逝得以缓和,双方静下心来,考虑对方的付出与艰辛,互相理解与支持。”王云在判决书中规劝这对夫妻,“用积极的态度交流和沟通,用智慧和真爱去化解矛盾,用理智和情感去解决问题,不能以自我为中心,更不能轻言放弃婚姻和家庭,珍惜身边人,彼此尊重与信任,重归于好。”
为何会制作这样一份颇为感性的判决书?
王云说:“想到当事人都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由同学发展到恋人,有较好的感情基础,于是我有感而发写了这份判决书,并没有经过精心雕琢。只是希望可以唤醒他们对过去美好的回忆,修复产生裂痕的婚姻关系,重归于好。”
王云告诉澎湃新闻,这起离婚纠纷案的代理人反馈说,判决书让当事人深受感动。目前,判决生效已经生效,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二人也没有再公开提离婚。
法律界出现争议
这份判决在社交平台走红后,引发热议,有点赞声,也有质疑声。
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许慧明律师评论称,由于本案系婚姻关系而引发的纠纷,婚姻强调的是感情,是相互的理解与包容,需要婚姻当事人发自内心的对对方的欣赏与认可,更需要共同的合作与经营,需要约束自己的个性去适应对方及家庭,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该份判决书提现了这样的人性思考,道出了婚姻的基础与本质,感人至深,也颇具教育意义。”
许慧明说,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法律毕竟是严肃的事情,“夫妻关系、家庭关系的判决采用抒情语言表述似乎并无不当,但倘若刑事判决、行政判决包括其他诸多法律关系纠纷均采用抒情语言书,就显得有些不妥。”
对于泰兴法院这份充满文艺气息的离婚判决书,南京一名不愿具名的资深律师则认为,在判决书中采用这种表达方式,并不值得提倡。
对于这份判决书判词引用诗歌“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以感性文字规劝当事人,从而得出了不准予离婚的结论,该律师略加调侃地说:“‘知音体’转战法院,呈上满满一锅鸡汤,但可惜只是看起来很美。”她认为,夫妻能走到离婚诉讼这一步,往往早经历了不少凄风苦雨、风雨飘摇,显然不是单靠“这缕杏花雨能够抚慰的”。
该律师对澎湃新闻说,婚姻出现问题,原因可能不但是感情问题,情感裂痕往往夹杂了价值观、行为方式、经济利益的陈年旧帐,“是从长计议还是割肉平仓,又哪是一碗鸡汤能够解决的呢?谁又能说果断分手,不再继续投入成本不是更人性的选择呢?”
该律师还称,作为法官,应当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从人情人性、金钱利益、情感挫折多个方面进行沟通调解;若调解无效,再依据法律法理进行判决。“本案是否作了这些工作我们具体无从考证,光看这一段华丽的文字,是否能真正药到病除、能否难以达到预期功能,尚不得知。”
“重点在于感化”
澎湃新闻记者从泰兴法院了解到,王云是一名80后法官,2006年进入泰兴市人民法院,2011年8月任命为助理审判员,2015年11月任命为审判员,今年5月从该泰兴法院黄桥法庭调入该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是该院最年轻的员额制法官。
今年3月份,泰兴法院在少年庭的基础上,成立泰州地区首家少年及家事审判庭。王云说,调入该庭后,她审理离婚案件已有300多件。
从诸多离婚案件中,她总结出了审判的经验,每个离婚家庭背后都有未成年子女,“我们要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子女”。审理这类案件,“法官不能机械地就案办案、坐堂办案”,要主动地介入婚姻生活,主动地与当事人交流,不能简单地走程序,一判了事,通过与当事人交流,了解对方的真实想法。因此,“我对每一个案件都倾注了情感和心血”。
王云写的这份判决书走红后,她也留意到质疑“不符合法律文书规范”的声音。对此,她表示,相较于行政、刑事等案件,家事案件有不同之处。
首先,当事人关系不一样,当事双方不是外人,他们曾经是家人,他们的矛盾并非根深蒂固、不可调和。另外,“最高法院杜安华专委对家事案件审判的指导意见中要求,判决书不能只是干巴巴的说理,重点在于以情感人。”
王云进一步解释说,“以情感人中的情,包括亲情、爱情等,”所以家事案件判决书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应更多地唤醒当事人对过去美好的回忆,触动他们心底最柔软的那根弦。她说:“我们判决书的重点在于感化他们,重新回归家庭、修复感情裂痕,引发情感共鸣”,而不是干巴巴地说“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关系确已破裂,因此判离”。
王云说,判决书有时候“只是冷冰冰的判决”,她希望借由她的调解能够使当事人打开心结,无论离合,都能“钝化矛盾、化解纠纷,”而且他们之中95%的当事人都有子女,即使离了婚,还有子女的联系纽带,“即使做不成爱人、亲人,也不应该成为仇人,也不应任由各自的埋怨影响子女。”
【对话王云】
女法官:看到判决书有优美词句都会记下来
澎湃新闻:有人说你的这份判决书是“诗性判决书”,你怎么看?
王云:我很留心法律文书中关于情感类的优美字句,还有感人至深的一些话语,我遇到后都会把他摘录下来。一些前辈写的判决书里出现优美词句,我都特别留心。每每遇到我都会拿笔记本记录下来。这些感性的文字并不是我个人想出来的,而是之前看到很多法律文书已经是这样写了,有部分是借鉴的。
澎湃新闻:网上流传一份离婚判决书与你的这份判决书有些文字是相似的,这可以说是借鉴吗?
王云:在国外有案例法和判例法。判例法顾名思义就是,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当做法律法规引用,以其道理说服我的当事人。当然,我们国内并不是判例法。
我觉得,一段好的文字可以感动对方的当事人,就可以感动我的当事人,因为人的情感都是相通的。就像我们为什么要学习语文,很多诗歌、文字都由古人写就,我们觉得很好,就可以拿过来引用,发扬光大。前辈们的判决书中出现的优美语言,感动了我,那我认为,就能感化我的当事人。
我摘录下来,遇到相类似的当事人,就把这些文字加进去。希望当事人也能产生情感上的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