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终于尘埃落定:由于女乘客与司机互殴,导致车辆失控。对于此次事故,也有网友质疑,为何大桥护栏没能拦住公交车呢?有专家对此进行解读。
据《法制日报》11月1日消息,今年开始实施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对桥梁护栏和栏杆做出明确规定:各等级公路桥梁必须设置路侧护栏;高速公路、作为次要干线的一级公路桥梁必须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作为主要集散的一级公路桥梁应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
“作为城市桥梁的万州长江二桥并不属于一级公路桥梁,该大桥为双向四车道,而四车道可以只设置双黄线。”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桥梁与道路工程学者说。
万州长江二桥通车时间为2003年,而距离十公里外的万州长江公路大桥(原万县长江大桥)建成通车时间是1997年,更是早于万州长江二桥7年。
记者在万州长江大桥上发现,该桥面除最外侧有护栏外,人行道与车行道间还有一层高度为近一米的水泥底座防护栏。 而根据现场照片,万州长江二桥人行道与车行道间路缘石上仅有一排高二十厘米左右的金属防护栏。
两座大桥人行道与车行道间的防护栏质量有明显差异,这又是为何呢?
“首先,万州长江大桥执行的是高速公路标准,万州长江二桥执行的是城市桥梁标准,它们采用了不同的设计规范及标准,不能直接对比。”这名学者表示。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规定,设计速度小于或等于60km/h的公路桥梁设置人行道时,可通过路缘石将人行道和车行道进行分离,万州长江二桥设计时速即为60km/h。
而根据万州长江二桥当年执行的《城市桥梁设计准则》(CJJ11-93)第5.0.8条规定,人行道缘石高度设计应采用0.4m,而万州长江二桥的路缘石高度是否达到0.4m,有待考证。
“《城市桥梁设计准则》(CJJ11-93)规定,桥梁外侧采用加强栏杆。但是,对防撞等级未做具体规定。”这位学者表示。
据记者查证,最新的《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 11-2011)则要求栏杆底座应设置锚筋,并规定了防撞护栏的防撞等级。
根据最新《规范》,万州长江二桥设计时速为60km/h,护栏的防撞等级应至少为四(SB)级,而根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作为特大型子母塔悬索桥型的万州长江二桥,防护等级宜采用八(HA)级。那万州长江二桥是否应该严格执行现行标准呢?
“不能够按照后来发布的新规范审视原桥设计,必须结合桥梁的建设年代来看。”该学者告诉记者。
但他同时表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方面颁布了新规范后,管理单位应更新相应桥梁的安全防护措施以达到新的规范要求。
记者调查发现,根据万州区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万州今年8月29日报道,就在今年5月,万州长江二桥原设计单位和专业检测机构指出二桥存在一些常见病害:除湿设备老化、人行道护栏和钢桁架严重锈蚀等问题。
7月12日,发现6号桥墩有重大安全隐患,随即开始了长达40余天的断道维修整治。而这次断道维修中,人行道护栏严重锈蚀问题是否得到了解决,防撞等级是否得到提高,还得等最后的调查结果。
“至于万州长江二桥的路侧护栏的防撞强度是否达到相关标准,是否是导致公交坠江的一方面原因,还要等事故调查中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判断。”该学者表示。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雷振博士认为,城市管理部门具有维护管理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的责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交通部门也有定期组织隐患排查的责任。
“倘若调查结果证实大桥护栏缺陷加重了事故的危害性,那么相关部门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需要按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雷振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另据《新京报》报道,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副总工程师徐恭义表示,万州长江二桥主要功能是为城区服务,时速限制在60km/h以内,实际上就是慢速路的系统,防撞护栏的设计标准也会相对弱一些。从目前媒体的报道看,公交车是正面冲撞护栏,属于意外撞击。
另一名不愿具名的桥梁设计工程师表示,2017年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规定中建议,特大悬索桥护栏防护等级宜采用八级。公开资料显示,万州长江二桥属于特大型子母塔悬索桥型。
上述工程师介绍,八级是最高标准的防护级别,“如果按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的标准,公交车应该不至于坠落江中。”但万州长江二桥始建于2001年,当时的设计不能满足现在的规范标准。“现在应该增加一些有效的防护措施,避免事故造成二次伤害。”
原标题:公交坠江,为何大桥护栏没拦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