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晚,有网友在洛阳一贴吧内爆料11岁童工被黑心老板殴打致死。昨日,洛阳公安局西工派出所在实名认证微博中回应称,死者因在其打工的店内偷窃财物,被老板发现后遭殴打,后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讯问,王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嫌疑人王某已被刑事拘留。
洛阳11岁童工被黑心老板活活打死一事,引发民众公愤。网友发帖的大致内容是,一男童因生活所迫,在洛阳一家馒头店干活,不要工钱管吃住,但他经常被店老板殴打。12月7日男童再次遭店老板殴打,肋骨被打断,伤及内脏,后被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出事的店铺名叫“大碱硬面手工馍”,位于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菜市场内,目前已关门。死者杜某平时在该店负责卖馍,打人者是该店老板王某。据附近居民介绍,出事馒头店已被警察用警戒线封闭,且有多名居民称该店老板平时有殴打家人和员工的行为。另据馒头店斜对面一家药铺的营业员介绍,她们经常看到卖馍男童鼻青脸肿、满脸是血的样子来她们药店买药,但问及原因该男童总是避而不答。
一位附近居民称,该男孩和馒头店老板均为伊川县人,因男孩家庭贫困,跟随该老板打工,“不要工钱,只要让吃饭就行。”附近多位邻居均称,曾多次看见店主殴打男孩,“冬天在三轮车上睡觉,身上只盖一层塑料薄膜。”
据网友小宝(化名)回忆,“我爷爷以前见过那个小男孩,爷爷当时问他‘你才11岁,这么大桶水能提得动吗?’,那个小男孩笑了笑没说话。”
昨日上午,洛阳市公安局西工派出所发布消息称,该命案为刑事案件,现已经侦破,馒头店老板也已被刑事拘留。
对于是否涉嫌违法使用童工,西工派出所的一位民警称,这不是他们负责的,现在确定小孩被老板殴打致死的情况属实,“其他细节还在求证过程中。”
童工为何屡禁不止?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全球各地区中,亚太国家童工最多,已经超过11亿。
非法使用童工,在我国已经不是个别地区、个别人的所为。我国研究童工问题的有关专家指出,中国每年仍然有近230万左右的失学儿童,他们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受雇于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个别外资企业等技术含量较低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当中。如制衣制鞋业、建筑、皮具、烟花鞭炮制造、娱乐、餐饮、修理加工等。
这些儿童在极其恶劣的生产、生活环境下从事超负荷的劳动,劳动时间长达一卜几个小时,在商品销售旺季还要加班加点,而工资只有成年人的一半。老板还经常以各种理由克扣童工工资。有的童工是学徒身份,老板只管吃住,工钱分文不给。由于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设施,经常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后童工就会被老板推出门外,得不到相应的治疗和补偿。
虽然近年各地加大了清理二查处违法使用童工的力度,但效果不尽人意,使佣童工禁而不止,有的地方甚至愈演愈烈。这些黑心老板无视法律法规,挖空心思对付执法人员,逃避检查,逃避处理,致使禁止使用童工存在“三难”:发现难—无人举报;查实难—隐瞒实情,有的无据可 查,有的提供假证据,有的把童工藏起来,查时则躲,查后又来;处理难—说情不断,干扰严重。
贫困是产生童工最主要的根源,许多贫困家庭尤其是农村的贫困家庭,“读书无用论”观念比较严重。部分家长一味追求金钱,教育子女早赚钱、多挣钱,误导学生弃学务工,外出挣钱。为了增加收人,迫使孩子辍学外出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