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标题

背景:
阅读详情

东莞初一女生校内从8楼坠亡 多方回应

日期:2024年11月23日 21:01 来源:木子学法律 作者:佚名


2024年11月17日下午,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常平中学发生了一起令人心碎的悲剧:一名初一学生廖某某从校园内8楼坠楼,不幸身亡。

这起事件不仅给廖某某的家庭带来了无尽的伤痛,也引发了社会对校园安全、学生心理健康以及学校应急处理机制的深刻反思。

据廖某某的母亲黄女士回忆,当天下午5点19分左右,孩子的父亲将廖某某送到学校门口。

学校监控显示,廖某某在登记后进入校园,步行约5分钟后到达宿舍。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廖某某在宿舍内仅停留了十七八分钟后便匆匆离开,期间还曾短暂返回又立即走出,随后直接前往8楼,在走廊处不幸坠楼。

黄女士表示,他们至今无法得知孩子在宿舍内的那段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何会突然做出如此决绝的选择。

更让家属感到愤怒和不解的是,学校在事件发生后并未第一时间通知他们,而是直到当天晚上7点20分左右才告知孩子坠楼的消息,这让家长错过了与孩子最后告别的机会,也加剧了他们的悲痛。

经过警方调查,初步判断廖某某的死亡原因为自杀,但具体的自杀原因尚未查明。

这一结论让黄女士一家难以接受,他们表示孩子平时性格腼腆内向,但非常听话懂事,事发前并未表现出任何异常或矛盾。

因此,他们强烈要求学校提供更多关于孩子坠楼前的监控视频和相关信息,以便查明真相。

然而,学校方面在提供监控视频和相关信息方面显得颇为谨慎,黄女士表示,他们多次向学校提出查看监控视频的要求,但学校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拒绝。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种事怎么能这么草率地定性为自杀?学校和警方有没有真正站在家长的角度考虑过?孩子平时那么乖,怎么可能无缘无故就跳楼了?学校难道就没有一点责任吗?”

也有网友认为,学校这种处理方式太不负责任了!孩子出事两个小时才通知家长,这是什么态度?家长有权知道孩子在学校发生了什么,学校却一再推诿。

这样的学校,家长怎么放心把孩子送去?”

那么,学校是否有义务及时通知家长孩子发生意外的情况呢?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学校有义务保障学生的安全,并在学生发生意外时及时通知家长。

具体来说,《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原标题:广东初一女生校内从8楼坠亡,多方回应,学校是否承担责任?


本文地址:https://www.24qq.cc/n114009c28.aspx,转载请注明24FA出处。
| lantu |
标签:
评论: 东莞初一女生校内从8楼坠亡 多方回应 - 网民评论 全部评论 0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周热门
    • 今日热门

    首页 焦点(3576) 热点(2615) 新闻(13079) 国际(5161) 娱乐(4430) 视频(131) 综艺(1809) 影视(3396) 音乐(2082) 民生(3656) 行业(271) 财经(1612) 股票(363) 时装(9) 商机(19) 女性(415) 男士(75) 美容(44) 时尚(29) 珠宝(40) 饰品(28) 品牌(12) 保健(59) 健康(270) 养生(104) 医学(354) 母婴(113) 亲子(56) 旅游(398) 购物(11) 美食(59) 创业(89) 社会(9792) 观点(1016) 房产(1097) 汽车(282) 家居(21) 安防(40) 环保(57) 科技(622) 展会(4) 数码(208) 足球(222) 体育(1065) 教育(1365) 高校(1635) 法制(2174) 军事(550) 游戏(257) 小说(498) 美女(18926) 欧美(32) 运营(18) 网络(404) 读书(294) 励志(178) 灵异(52) 奇闻(159) 趣闻(179) 历史(364) 人物(92) 星相(383) 艺术(46) 两性(320) 情感(152) 文学(300) 武林(261) 道教(62) 佛教(147) 广州(134) 地区(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