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姚春明曾是一名副县长,却被企业忽悠能帮忙当上正县长,为了能被扶正,他甘做企业的马前卒,最后被骗去2000多万元。
虽然最后被提为了市级的旅游局副局长,但姚春明的仕途履历也永远定格在这此。
日前,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独家获悉,2017年8月10日,原广东省惠东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惠州市旅游局副局长姚春明被提起公诉。犯罪细节显示:为能在县级换届中当上县长,姚春明四处活动,这个心思被惠东县一家企业老板看穿,并忽悠他花钱、批项目。为了达到当上正县长的目的,姚春明心甘情愿充当这位老板马前卒,死心塌地为这对夫妻办事,直到落选才幡然醒悟。
跑官要官 长期与异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2016年6月28日,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惠州市旅游局副局长姚春明(副处级),近日因涉嫌受贿罪被惠州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这一消息在惠州市官场并未引起太多波澜,因为在此消息前,当地官场早就流传姚春明已出事的消息。一位惠州某机关的宣传干部告诉记者,姚春明被立案侦查前三个月就不断传言他被带走了。“总体来说,人还是不错的,就是一心想往上爬。”
记者注意到,在检察机关公布姚春明被立案侦查后一个月,惠州市纪委为教育和警醒全市广大党员干部,通报了8起典型案件,其中包括惠州市旅游局原副局长姚春明。
通报显示:其主要问题是跑官要官,长期与异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等。
2014年,担任市旅游局副局长的姚春明,在惠东某饭店认识了已婚女谢某。姚春明让谢某称其为“大哥”,叫谢某到其租住的房屋帮忙打扫卫生。至2015年,两人多次在该屋内发生不正当关系,每次姚春明都支付谢某一千至两千元不等的报酬。
对于其主要的涉嫌犯罪行为,中国纪检监察报的报道显示:姚春明隐瞒了巨额家庭财产,还逃避组织监督;其利用担任惠东县副县长职务便利,违规批准或以打招呼方式帮助私人企业主办理海域使用权证和特种经营许可证,收受巨额贿赂;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获利600多万元。姚春明因此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被企业忽悠 为跑官损失2000多万
在惠州当地,广为流传的是姚春明为了“跑官”曾被企业骗惨,而其最终落马也与其有密切关系。
中国纪检监察报的报道称,广东省惠州市旅游局原副局长姚春明出资近百万元给社会人员帮其跑官要官,在被组织调查期间,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
据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了解,姚春明被企业“忽悠”是在惠东县副县长的任上。2011年,彼时正逢惠州市、县、镇三级换届,身为副县长的姚春明希望能够被扶正,在县级换届中当上县长。
于是,姚春明开始了四处活动,他的心思被当时的惠东县狮子岛酒店老板赖某夫妇看穿了。赖某夫妇为利用姚春明的求官心切,忽悠他说:“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林某我们很熟悉,关系很好,愿意为你‘牵线搭桥’,他能够在此次换届中帮你提拔为正县长。”
求官心切的姚春明听到这个消息简直如获至宝。不久后,赖某夫妇就通知姚春明:“升任正县长一事林部长已答应,但林部长现在需80万元急用,希望你能帮助!”
姚春明与赖某夫妇交往多年,于是他对这番话简直深信不疑,姚春明压根没有思考,立即答应并让其大舅子陈某把80万元汇到赖某户头,请赖某夫妇代转。
此后,为实现当上正县长的目的,姚春明心甘情愿充当赖某夫妇马前卒,死心塌地为这对夫妻办事。
据媒体披露:2011年3月,赖某夫妇找到姚春明,要为其酒店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姚春明明知该酒店不符合条件,但有求于人的他不仅没有阻止,还亲自打电话交代相关人员办理此事,不久便把办好的许可证恭送到赖某手中。
此后有了姚春明的庇护,赖某夫妇春风得意,办起事来一路绿灯。包括在赖某夫妇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轻而易举获得面积100亩的海域使用权,还享受了17万元“优惠”。
更令人惊讶的是,为卖力讨好赖某夫妇,如果赖某夫妇需要钱,姚春明也会慷慨解囊,一次赖某夫妇碰到资金困难,姚春明二话没说,立即拿出几百万元,又通过亲戚、朋友借款1000多万元交给赖某夫妇,解其燃眉之急。
当地政法机关披露的细节显示:2011年底,当地换届选举结束,没能当上正县长的姚春明这才幡然醒悟,后来他回想整个求官过程始终没有见到林某,才知道上当受骗,此前借出去的2200万元已被投入酒店建设,无法收回。
(原标题:广东一原副县长因贪腐被诉 为跑官曾被骗22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