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对她动脚,能否不要用脚踹她的脸
据“新浪广东”报道,9月8日上午,广东韶关某市场,一卖菜女子与两名穿特勤制服男子起冲突。视频显示,一制服男子脚踹女子脸部,并抢过棍子打人。@平安韶关通报称,冲突双方均有受伤。打人者系市场管理人员,已被行拘。所属公司已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上海警察勇擒大妈、力摔幼童的事情刚刚平息,今天一上网,我们就看到了广东特勤脚踹卖菜大妈脸部的消息。特勤男子打大妈的视频想必许多人都看了。不知道大家的感受咋样,反正看得我胆战心惊。那位男子招招对准头部,我不明白,对于一个卖菜的大妈,这个特勤男子竟然能下得了这么重的手?
我们的城市都能容得下遮天蔽日的毒霾,怎么容不下一个为我们提供服务的卖菜大妈?人皆有父母。虽然远隔千里不在现场,虽然与大妈素不相识,可那一脚踹得我心痛不已,实在不忍再看。我想不通,现在全社会都在提倡和谐文明,特别是要求执法者文明执法,为什么这种暴力事件此起彼伏,而且大多都与我们的执法者有关?
当然了,常言道,一个巴掌拍不响。既然是双方起冲突,一般都是双方多少都有问题。因此,我不敢把所有责任都推给打人者。所以,和上海警察勇擒大妈、力摔幼童事件的观点一样,我同样认为上海违停大妈和广东韶关这位被揣的卖菜大妈,并非没有责任。可是,大妈有责任就可以揣她的脸,就能下得了如此重手吗?
大妈不过是我们经常所提起的那个词——人民,大妈不是阶级敌人,不是美帝大妈,更不是日本鬼子;大妈可能占道违规了,但大妈没有犯罪,更不是穷凶极恶、杀人不眨眼的恐怖分子;大妈不过是一位卖菜的大妈,大妈不是传说中的“双枪老太婆”;大妈只能以卖菜为生,大妈不是国家统计局局长王保安,坐在家里就有人送来一套5000万元的豪宅……
陕西延安城管踩踏小贩头颅,河南瓜农就用秤砣击城管,四川德阳城管群攻小贩,辽宁的夏俊峰又刺杀城管……今天是你打我,明天是我杀你。我不明白,在中国,我们的城市越来越美,但一些执法者却与老百姓以及那些买菜卖瓜的大妈、大爷,怎么打下了一个死结,与她们结下了不共戴天之仇——这是为什么呢?
常识告诉我们,但凡有办法,谁也不愿意做风里雨里起早贪黑沿街叫卖的小贩,让自己的人民因为生活所迫艰难谋生,这本身就是我们的耻辱!如果我们的执法者和城市管理者与城里的老百姓,以及那些为我们服务的小商小贩结下了死仇,使这个城市充满了血腥和暴力,即使这个城市被我们创建的再好、再美、再文明,也是丑恶不堪的!
我觉得我们的城市倒是没有必要急着刻意追求外表的美丽和精致,不妨多一些宽容和理解,学会能容纳小商小贩和低端人口;我觉得我们的城市少一点冷漠,不妨多一点温情;我觉得我们的城市不能全考虑城里人的自由和惬意,也应该想想城外人的感受;我觉得一个现代化的城市,不能为了一部分人的生活,而应该给所有人以活路……
当然了, 退一万步讲,即使有人违规给我们的城市“添堵”,让我们“不爽”需要执法,但怎么执法却是大有讲究的。你可以勇擒违规停车的大妈,但能否不要摔大妈怀里的孩子;你可以教训一下占到经营的卖菜大妈,但不要对它动武;你可以对她对手,但能否不要动脚;你可以对她动脚,但能不能不要用脚踹她的脸……
原标题:你可以对她动脚,能否不要用脚踹她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