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美满的一家,现在只剩下了父亲。
备受关注的“6.22杭州保姆纵火案”今天上午在杭州中院开庭。被告律师党琳山当庭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指定杭州中院以外的法院审理本案,遭审判长拒绝。被告律师当即退庭抗议。开庭仅半小时,审理被迫中止。
杭州中院认为,被告律师无视法庭纪律,擅自离庭,已经失去了辩护资格。自今天起的15日内,被告人可另行委托辩护人或由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本案择日再审。
那被告律师党琳山为何一再坚持要求此案异地审理呢?
党琳山在退庭后在微博上说了三点理由:
1)当地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没有把起火的原因、报警的经过、灭火的经过调查清楚。在参与灭火的84名消防部队人员中,只收集了两名消防员的证言,而且这两名消防员不是第一批进入火场的,而是第二批进入灭火现场的!
2)当地检察院无视公安机关没有全面收集、调取证据的事实,不听辩护人的意见,仓促提起公诉,违反了刑诉法,没有依法履行职责。
3)本案是一起纵火案,现场没有监控,大火扑灭后能提取的证据非常少,相关证人的证言就显得非常重要。为尽可能还原案情真相,本律师要求38名证人出庭作证,包括灭火现场的消防部队指挥员和第一批进入火场的消防员,但法庭在2017年11月2日召开的庭前会议中全部驳回,一个证人都不让出庭!
党琳山律师在微博中直言:“对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前会议的决定,本律师认为,这一决定和杭州市公安局、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的一系列做法是一脉相承的,都是企图掩盖本案的真相,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是不合适的!”
那党琳山律师所指杭州市公检法想掩盖的“真相”是什么呢?
大家应该还记得,“6.22保姆纵火案”发生后,舆论除了对那个没有人性的纵火保姆充满愤怒外,还对该小区的保安系统及消防响应提出了广泛质疑,认为这些保障系统极不到位,可能贻误了救人的最佳时机,最终造成了室内四人全部死亡的悲剧。
整个救火的过程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在接警7分钟,火情发生15分钟后,消防车就已到达着火建筑底部,最后竟花了105分钟才打开房门找到受害人?
纵火的保姆固然十恶不赦,但在本案四人死亡的的责任认定上,小区物业和消防有没有责任?这需要法庭在本案审理中彻底搞清。
但现在杭州公检法在本案的侦查、起诉和审理过程中,对本应深入了解的救火经过模糊处理,这是不是官官相护,联手掩盖事件真相,帮助同为政府机构的消防部门脱罪呢?
被告辩护律师坚持追究的正是这一点。
本案被告莫焕晶声明决不同意更换辩护律师。
搞清楚小区物业和消防在救火过程中是否存在责任,不仅是辩护律师维护被告正当权利的本职所在,而且也有助于小区物业、消防部门这些公共管理和救援系统找出问题,更高效地运作。
纵火保姆即使死有余辜,也应分清责任。放火的责任与延误救援的责任完全是两码事,完全厘清才是法律的本份所在,也是法律的尊严所在。
依法治国是我国业已确立的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根本方向。从目前的现实来看,各级地方政府过于强势,对公检法的具体工作干预过多,而原被告及其律师的正当权益往往难以落到实处,是当前影响依法治国水平提高的主要矛盾。
因此,即使我像受害人家属一样对那该死的保姆充满厌恶,即使辩护律师的要求可能对被告有利,在“6.22保姆纵火案”的审理中,我也坚决支持被告律师的正当诉求,要为搞清本案的全部真相振臂一呼。
原标题:保姆纵火案律师退庭抗议:谁在掩盖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