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一51岁男子在派出所询问室内接受询问时随意小便,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十日。3月10日,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微信公号“平安郧阳”通报了上述案情。
通报称,3月上旬,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接连查处多起“挑战”民警执法权威的案件。其中,一名51岁的男子因无故谩骂村干部、在派出所询问室随意小便,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一名52岁男子因不服从交通管理、咬伤协警手背,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处罚;一对父子不仅酗酒后无故殴打他人,还多次辱骂、袭击出警民警,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被郧阳警方刑事拘留。
3月1日,十堰市郧阳区鲍峡镇一对父子宋某某、宋某酗酒后滋事、当街殴打他人,接到群众报警后,当地派出所1名民警携4名协警迅速赶至,规范文明执法、全力稳控局势。但宋某某、宋某二人无故谩骂执勤警员、并多次趁机袭警,致使3名警员受轻微伤,期间百余群众围观、影响非常恶劣。
案发后,郧阳分局党委迅速看望慰问受伤受辱民警协警、按预案部署精兵强将连夜查处、及时通报案情消除影响。3月2日,因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宋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3月6日,十堰市郧阳区白桑关镇村民王某某以自家门前有10余米道路未水泥硬化为由,到村委会吵闹、谩骂村委会工作人员。民警接警后依法将其口头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在询问室,王某某先是佯装睡觉,随后竟突然起身、随意小便。在民警劝阻后,王某某以“憋不住、想尿就尿”,依然我行我素,将公安机关办公区域当做自家院塘。当晚,经民警调查取证、区公安分局连夜裁决,王某某因构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并立即投送至郧阳区拘留所执行拘留。
3月8日上午,叶大派出所根据工作安排,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期间,杨柳村村民党某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载其妻子张某经过时,因张未戴安全头盔,被执勤警员查获,在民警对张某违法行为进行纠正时,党某欲强行离开并将一名协警右手背咬伤。案发后,分局党委迅速安排慰问并要求立即展开调查。因上述行为已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当晚,经郧阳区公安分局依法裁决,给予党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并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