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暴漫被批是侮辱烈士,看起来是王尼玛往枪口上撞,但是这个批评也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满。
其实稍微一看,就知道王尼玛到底在说什么:
他先说了“教材上存在广告植入”的现象,然后连着举了三个例子:
杜牧的诗植入蓝翔广告;
董存瑞炸碉堡植入肯德基八分堡广告;
叶挺的诗里面放入“无痛人流”。
平心而论,这三个比喻确实非常的糟糕,特别是八分堡和无痛人流,这也是媒体为啥把王尼玛拉出来批的主要原因。
但是,这三个比喻恰恰有力地证明了前面王尼玛的主论调:如果教材上植入广告,那么你的孩子很可能就是会看到这样的东西啊!
这个比喻越恶心,起到的效果才越好,才越能突出教材上植入广告这一行为所带来的危险性。
这就好像你家孩子放学吃路边摊臭豆腐,你肯定要跟他说:路边摊的臭豆腐特别脏,都是粪坑里泡出来,用脚踩的!
你的比喻越恶心,才越能起到效果,打消孩子吃臭豆腐的想法。
从这一点上看,王尼玛的比喻只是运用了夸张的手法,而且反而通过让你觉得恶心,突出了教材植入广告这件事的危害性,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放着王尼玛反映出来的植入广告的问题不管,只去批他说话难听,这合适吗?实事求是吗?
何况,这个比喻是真的没有在发生的吗?现在的历史虚无主义文章,美化民国大师的爱情故事,说鲁迅偷看自己的弟媳洗澡,当年的草民过得比共和国女工还幸福,这样的文章还少吗?王尼玛的言论,又何尝不是在讽刺这一现实现象呢?
结果搞笑的是,王尼玛这种确实反映了现实问题的节目,却因为表述上的不恰当被拉出来吊打。
另外一厢,真正搞事情的人却能登堂入室,甚至活得滋润无比,还能开坛论道。
鼓吹中国人劣根性的书出了一本又一本,还能公开开发布会,高晓松在杭州开晓书馆,都是他自己和团队选的书,他能选出什么书来?
这样的人不管,却揪着一个不恰当的比喻,就说王尼玛是侮辱烈士,是不是本末倒置了?
这个锅是不是扣得有点太大,也太不合适了?
刚看了回应,现在报纸又说王尼玛是断章取义,只把那部分传上来,那你就说他不应该上传那段短视频,断章取义的做法有惹取噱头之嫌。
为什么第一次喷的时候,还是揪着人家的内容在喷呢?
不能用他表达方式上的不当,来否认他的动机,更不能不结合特定语境,就给人家扣“侮辱烈士”的大帽子。而且,到现在批了半天王尼玛,怎么没有一个人出来检讨教材里植入广告的问题,美化外国人的问题,历史观的问题,这些确实存在的问题?
保护烈士是绝对要做的事情,但是做事情一定要客观,要实事求是。不能因为你的立场是保护烈士,就看谁都是侮辱烈士,把你的立场跑在了事实的前面,说得好听一点是认事不清,难听的话我就不讲了。
这个事情比较合适的定性是:在网络视听节目中,为了博取噱头,运用不恰当的比喻进行表达,在此过程中对烈士的形象造成损害。注意,是表达方式的不确定,而不是动机上的恶意。这二者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侮辱烈士”就跟“流氓罪”一样,是个前法治时代的口袋罪。动辄给人扣大帽子,那不是21世纪该有的客观的气象。
屁股如果跑在脑袋前面,就会露出尾巴来,反而在宣传效果上起到不好的作用。很多媒体的一言一行代表着党和国家的立场,工作中尤其需要把握这一点。
人家王敖在找北大沈阳时,都知道要就事论事,不要搞扩大化,“形成疑似的运动,会让事件方向走偏,不利于沈阳问题的最终解决”。而很多人在工作中,却在互联网上动辄揪人字句,对于真正的危险又识别不出来,只知道抓着精日跳脚骂。就像一个无能的班主任一样,不知道怎么把成绩抓上来,只知道每天开班会时大发雷霆。
看看人家的宣传工作,看看岳昕,看看王敖,看看李悠悠。
为什么人家写文章,每每能在朋友圈形成转发之势,甚至接力转发,很多人入脑入心,非常赞同他们的想法;为什么很多媒体,明明有更畅通的言论渠道更大的影响力,却开一炮打偏一炮,每次搞事情都被喷?
舆论宣传工作该怎么做?宣传阵地怎么丢的?这些问题不该重新思考一下吗?
原标题:暴走漫画真的侮辱了英烈吗?批评也要批到点子上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