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巍)与丈夫发生感情纠纷后,“不想活了”的廖某开车上路连撞8车、致两人受伤,今天(8月15日)上午,廖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海淀法院接受审理。
车祸现场。资料图
廖某在法庭上受审。新京报记者 郑新洽 摄
检方指控,2018年9月12日21时许,被告人廖某为个人泄愤,在海淀区西山壹号院东门主干道上,驾驶一辆大众牌途观轿车肆意冲撞,造成8辆汽车损坏、2人受伤的损害结果。同日,廖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对于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检方认为,廖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10点25分,案件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在案证据显示,48岁的廖某在某家网络公司做保洁负责人,小学文化,她表示自己获取驾照已经7年,但平时很少开车。
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廖某在开庭伊始就表现得十分后悔。“我当时是不想活了。”廖某说,她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还有婆婆需要照顾,平时工作压力非常大,但自己的丈夫不理解,还经常与自己吵架。
事发当天,廖某去给表弟送快递,碰到了前来找自己回家的丈夫,丈夫抢了廖某的手机,廖某拿砖头砸向丈夫,此后,她拿了表弟的车钥匙,在新浪大厦附近开车上路了。
根据在案证据显示,廖某冲撞的既包括出租车、也包括私家车,两名伤者一名全身软组织损伤,一名经鉴定已经构成轻微伤。据当时现场目击者称,事发时看到一辆大众途观突然加速,由南向北行驶,先是撞击了一辆黑色网约轿车,紧接着追尾了一辆出租车,并在追尾后持续加速,将这辆出租车推行了几十米。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表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刑法上的重罪,一旦构罪,会被判处3——10年的有期徒刑,因廖某在案发后自首,根据法律规定,建议法庭对其判处3——5年的有期徒刑。
“其实我就是因为压力大。”在最后陈述阶段,廖某在法庭上表示,在家中,她与丈夫既要照顾身体不好的老人,还要抚养正在上学的孩子,她表示希望法庭对她从轻审判,让她早日回家。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