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0日电 据最高检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交通运输部黑龙江海事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王俊波,湖南省衡阳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原常务副校(院)长尹同君,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郑永涛决定逮捕。
资料图: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黑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王俊波决定逮捕
交通运输部黑龙江海事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王俊波(正局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鹤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王俊波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尹同君决定逮捕
湖南省衡阳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原常务副校(院)长尹同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审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尹同君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郑永涛决定逮捕
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郑永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安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郑永涛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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