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深圳一女子开豪车住豪宅买奢侈品,却申请到全国规模最大的装配式保障性住房项目,引发不少网友的关注和质疑。据海报新闻报道,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工作人员称,申请此类住房的条件包括年龄、社保、住房情况等,“但不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申请人正常提交材料后,业务部门会对申请人的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是不会进入名单的,一般不会出问题,如有其他人发现有什么问题可以举报。”
公共租赁住房,是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作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组成部分,租住公租房有双门槛,即收入低、住房条件差等。也就是说,作为一项惠民保障政策,公租房项目首先为了帮助住房困难群众解决居住条件问题。
然而据网传截图,自2017年起,该名女子在微博等社交平台上高调分享自己的奢华生活。在她发布的内容中,曾有自驾游“油费8千多、过路费6千多、餐饮2万1左右”,买房“刚交了钥匙,近100平”,买包“28500,灯光下还带着点闪”,“没啥吃的,吃了一天的黑松露鲍鱼饭和烤海参”等内容。此外,有网友称,该女子疑似有一套位于深圳南山区的房子,并且也曾入围天和南苑安居房项目候补认购家庭名单。
如果网传属实,有着如此奢华生活的女子居然能够申请到公租房,无疑透露着“鸠占鹊巢”的违和感,其中的诡异更是令人生疑。一方面,《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另一方面,深圳市的公租房并没有那么容易申请,据此前报道,截至4月4日,深圳市共有422895人正在排队轮候公租房。面对如此庞大的候补群体,如果“炫富女”所言为实,则不仅是在抢占公租房资源,更是在破坏社会公平。
按照住建局工作人员的说法,申请公租房不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炫富女”的确可能符合规范,但这并不意味着合理。《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要求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需要满足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今年《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增加了收入这一条。核查家庭财产总额,而不核查家庭收入,如此规定,一个家庭总收入年薪百万的“月光族”,岂不是也符合标准?保障困难群体住房才是公租房的初衷,这个原则不应该打破。
公租房首先应该是公平房,对于各地的实施条件不同可以理解,但对于抢占资源的行为不能容忍。“炫富女”到底是真富还是假富?有没有网传的自住房?如果有,又是如何通过层层审核的?还有没有类似的人在浑水摸鱼?这些问题都需要得到彻查。保障住有所居,绝不能让人钻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