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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呼和浩特1月4日电 (尚虹波 张林虎)“存在邮政银行的钱被偷走,没抓住小偷的时候,邮政让我们等破案。现在抓住小偷了,又说要研究,这钱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赔我们。”4日上午,丢失5万3千元存款的杨春光对记者说。
2014年12月28日,呼和浩特市陆续有多名邮政储蓄银行储户遭遇银行卡盗刷,涉及金额十余万元。记者调查得知,这起银行卡盗刷案涉及到两个开户单位,一个是邮政储蓄银行中山路支行(简称中山路支行),另一个是邮政储蓄同心邮政支局(简称同心支局)。虽然这两家单位都属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但是在盟市一级是分别独立经营的。中山路支行属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同心支局属于代办银行业务,主管单位是呼和浩特邮政公司。
从28日案发至30日之间,杨春光等6名储户多次找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呼和浩特邮政公司,希望对方能够赔偿储户损失。然而两家单位均以案件未侦破为由,将时间一拖再拖。
31日凌晨,盗刷储户银行卡的犯罪嫌疑人在呼和浩特市一家KTV落网,据其交代,他用同样的手段多次盗刷他人银行卡,金额共达30余万元,但这些钱已经被他偿还了赌债。
案件有了结果,那么储户被盗刷存款的赔付问题也被提上日程。4日上午,记者与这些储户联系得知,到目前为之,两家单位都没有进行赔付。“我们在你银行存的钱,现在钱被盗了,没有一个人出来承担责任,这样的银行还怎么能让储户信任?”杨春光说。
在此前的采访中,邮政储蓄银行呼和浩特支行办公室主任岳远辉曾明确表示“如果确实最后认定是我们的责任,我们肯定完全负责。”但4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岳远辉却一直无人接听。
“(储户)个人肯定有责任,自己的卡不看好,密码又不是我泄密的。”在犯罪嫌疑人落网之前,呼和浩特市邮政公司一名李姓经理如是说。4日上午,记者再次与李姓经理取得联系,得知此事该公司正在着手解决,至于结果,要在今天下午告诉记者。然而截止到记者发稿时,仍未接到任何通知。
对此,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苗荣盛律师表示,金融机构对于储户存款有保障其安全的法定义务,储蓄期间发生的非因储户过错造成的资金损失,应该由金融机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原标题:储户存款被转走续:赔付无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