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5月28日电 (唐贵江 陈琳 林继新)近日商务部、生态环境部和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16号公告,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来自境外及境内的全球维修业务。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相关负责人28日介绍,按照原规定,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保税全球维修业务须报商务部等相关部委审批,存在审批周期长、项目投产不确定等问题。16号公告发布后,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航空航天、船舶、轨道交通、工程机械、数控机床、通讯设备、精密电子等55类产品的保税全球维修业务,由所在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会同当地商务、海关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并制订监管方案,并向省商务厅、直属海关备案,即可开展业务。商务部等相关部委不再实施个案审批。
公告同时要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对区内企业维修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评估,督促企业及时处置维修过程中产生或替换的边角料、旧件、坏件等,并按照规定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理。
目前,广东地区保税维修产业初步实现集聚发展。2019年区内保税维修进出境货值441.39亿元,同比增长41.5%。以深圳海关为例,该关积极培育保税维修产业发展,目前区内已有35家企业开展保税维修业务,产品范围包括通讯设备、智能手机、计算机主板、无人机等高新技术产品,今年1-4月,共计有4.58亿产品入区维修。
据悉,今年广东省综合保税区数量达到5个,依据该政策均可在区内实施,这将进一步吸引维修企业入驻综合保税区,促进广东省产业链条向高端延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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