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2016〕4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市工商局、市金融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制定的《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予以转发,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30日
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市工商局 市金融局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北京银监局
为增加房地产市场有效供应,优化供应结构,强化交易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
积极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并结合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比例,保证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不低于70%,在满足刚性住房需求的同时,兼顾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
二、加快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供应
为有效稳定房地产市场,各区要进一步加大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除东城区、西城区、石景山区外,其他区要于2016年内尽快安排一批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入市交易。
三、强化“控地价、限房价”的交易方式
在严控地价的同时,对项目未来房价进行预测,试点采取限定销售价格并将其作为土地招拍挂条件的措施,有效控制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部分住宅作为租赁房源,满足城市居民租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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