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封面新闻报道了陕西渭南华州警方行政拘留一位网友的事,该网友发帖质疑华州区委区政府强制公职人员捐款。
当天,华州区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办公室回复封面新闻,将对此事进行调查并公布。
8月22日晚,华州区公安局官方微博@华州警方发布了此事的调查结果:网友李某系编造虚假消息,散布网络谣言,遂对他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但因李某认识态度好,并亲笔写了悔过书和申请,决定暂缓执行。
@华州警方在《关于李某寻衅滋事一案的情况说明》中表述:
2017年6月7日8时50分,华州区一教师李某以“刘铭”署名通过自己的手机在西部网-民生热线版块发布了题为“华州区强制所有公职人员捐款200元,请问是否合理?”的网帖,内容为“华州区强制所有财政供养人员捐款200元,不交不行,这种行为是否违法?这不是霸王条款吗?扶贫难道国家没有专项扶贫机构和资金吗?平时各种公款消费,贪污受贿,搜刮民脂,这会给人民办正事时,做这种丢人现眼的事,还不知道大家把钱交了,钱都跑哪去了?不能让这种土匪行为横行,希望明查。”
华州警方表示,此消息发布后,迅速被大量网友点击,有的变换标题转载,对华州区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经查,李某提到的捐款系自愿捐款。6月8日,华州区政府官网“中国·华州”曾发布《关于渭南市华州区建立健康扶贫基金相关情况的说明》进行解释,并表示,华州区委、区政府在号召募捐中并没有对捐助数额作强制要求,采取自愿捐助的原则。
后来,李某向警方承认,帖文中“平时各种公款消费……不能让这种土匪行为横行,希望明查”的内容为自己为吸引网友眼球,随意从其他地方复制、粘贴,无凭无据,随意捏造而成。 @华州警方在《关于李某寻衅滋事一案的情况说明》中,一并介绍了此次事件的最终结果:
2017年6月9日渭南市华州区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李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决定。鉴于李某当时对其寻衅滋事行为认识态度较好,并亲笔书写了悔过书和申请,警方便通知李某所在单位将其带回批评教育,对其行政拘留暂缓执行。
(原标题:陕西渭南公安回应拘留“质疑捐款者”:其编造虚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