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经费是非
贪污科研项目经费是检方对褚健涉嫌犯罪的另外一项重要指控。
检方指控,褚健利用浙大工程中心副主任、浙大先进控制研究所所长身份和项目负责人的职务便利,涉嫌贪污科研项目人工费和涉嫌贪污科研项目经费1400余万元,涉及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检方称,在由褚健负责的“SUPCON系列产品示范工程”项目中,该项目获得中央财政投资2000万元,褚健涉嫌侵吞900万元转入中控科技,中控公司用于炒股、炒基金,并从中获利。涉嫌以浙大先进控制研究所所长和课题组负责人的职务便利,提取课题组人工费146万元。
而在褚健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基于多种现场总线的分布式网络控制系统”中,检方指控,褚健同样利用担任浙大先进控制研究所所长和课题组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将国家拨款中的240万元转拨至中控科技。其后,褚健提取课题组人工费99万元,“用于个人向中控科技公司增资”。
除了涉嫌贪污科研项目经费、人工费外,检方指控褚健还涉嫌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其中,检方指控称,1999年9月22日,褚健“个人决定”将1750万公款,转入中控科技公司股票账户用于申购新股,谋取个人利益。
褚健对上述指控均不认可。关于贪污科研项目经费,褚健在自辩材料中指出,以“基于多种现场总线的分布式网络控制系统”为例,这个项目原本直接可由公司牵头,但考虑到为了学科和实验室的名誉和经费利益,加之其当时作为首批长江特聘教授,也需要业绩,故和公司商量后,改由浙大牵头负责,但从申请书即可看出,几乎所有参与人员全是中控的员工,因此,将部分国拨经费划给公司没有问题。
至于被指控的贪污科研人工费,褚健认为,作为课题组研究人员来说,都是按照学校的政策,根据财务处要求履行一定手续,提取人工费及酬金。至于提取后的人工费如何使用,项目负责人享有自主权。
以上对褚健的指控均发生在2004年之前,新京报记者查阅浙大相关文件获悉,为了鼓励科研人员争取更多的科研经费,可从科研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项目组人员的津贴和加班费,由项目负责人提取现金并管理使用,俗称“人工费”。具体分配由负责人决定,学校并不制定具体的标准和使用限制。
褚健其人
褚健1963年出生在千岛湖山区一个知识分子家庭。1978年,中国恢复高考的第一年,15岁的褚健以浙江淳安县第一名的成绩,考入浙江大学。
按公开资料,褚健此前的简历堪称完美。1986年褚健成为浙大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及仪表专业与日本京都大学首届博士联合培养第一人。30岁时,成为浙江大学最年轻的正教授;6年之后,成为教育部特聘首批“长江学者”。一般人难以企及的国家级科学技术奖,褚健先后9次斩获。
2005年2月,褚健任浙江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从一名普通教师转身成为一名副厅级干部。
在副校长任上,褚健力主推行浙大人事制度改革,这项改革旨在吸收新鲜血液,将分流浙大30%左右的教职人员。
浙江大学一位不愿具名的教授指出,褚健在这项改革中“得罪了不少人”。他认为,褚健显得太过理想化,一心想达成设计的目标,忽略了其中各方的利益。
2013年3月12日,浙大原校长杨卫调任,浙大校长一职自此空缺。随后,陆续有“浙大校友”在网上发帖,强调浙大校长必须年富力强、是专业学科领域的学术精英、应拥有国家院士的头衔等,得到不少浙大校友呼应。
褚健被传是这场风波的幕后推手,原因在于,他是新校长的热门人选。
面对新京报记者,陈亚秋感慨流言伤人,认为是有人故意给褚健“泼脏水”。因为,相关部门2012年启动调查之后,褚健就已被移出校长候选之列。
浙江大学在一份官方声明中亦证实,在2013年新校长任命之前,相关部门便已启动了对褚健案的查处。
陈亚秋说,案发前,丈夫已经进入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正在等待第二轮答辩。
在熟悉褚健的人眼中,这位“明星学者”中等身材,略微发福,今年才53岁,但已是满头白发。褚健不抽烟、不喝酒,衣服以雅戈尔等大众品牌为主。
褚健被捕前还是一名成功的企业家,他一手打造了目前在中国市场领先的中控集团,这家企业的主要产品是工业控制系统。工业控制系统相当于现代工业社会的大脑,它关系到几乎所有重大工程、重大基础设施、重大装备及大型国防武器平台的正常运转。
在褚健进入该领域之前,中国市场上清一色都是美日欧等跨国公司的技术或产品。据相关资料,因中控的出现,国外进入的产品价格降低到原来的三分之一,为国家节约400亿元设备引进投资。
创业伊始,褚健就喊出了要做“中国的霍尼韦尔”的口号。霍尼韦尔是全球领先的工业自动化企业,如同苹果公司在全球手机品牌中的地位。
中控集团一位高管介绍,目前中控集团拥有4000多员工,年产值超过30亿元,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历史地看待褚健们的“原罪”
目前,褚健已被羁押3年多。有关的指控事项,罪与非罪仍待司法机关最终审理认定。
看守所内的褚健一直坚称无罪。
律师周泽介绍,每隔一段时间,他会到看守所与褚健会面。周泽说,褚健一直很积极地准备应诉。他坐在一把幼儿园小朋友用的塑料凳上,在一块40多公分长的板子上写自辩材料。
褚健一手创办的中控集团也处在风雨飘摇之中。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设计师黄文君用“主心骨”没了形容褚健被捕后对中控的影响。褚健案发之后,公司方方面面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战略开发方面基本处于停滞状态。2014年集团员工离职率高达20%,其中不乏一些高管。
褚健被捕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反响,专家学者纷纷发表看法和建议。
浙江大学阮方民教授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因为褚健的特殊身份,既是体制内的科学家,又是体制外的企业家,当初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政策推行产学研一体化,创办了科技类校办企业,相当于当时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比较普遍存在的红帽子企业,这就造成了公与私的边界不是很清楚,因而形成争议。
这位教授不认可褚健贪污科研人工费的指控。他认为,根据浙大规定,人工费授权由课题组负责人管理与分配。即使负责人分配不均,侵犯的是课题组内部成员个人的经济权益,属于民事侵权;没有侵害国家或者学校公共财物权益,不能按刑法认定为贪污罪。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中心联席主任邓峰认为,检方的起诉意见是认为褚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但单纯强调保护国有资产没有意义。一个企业,以很贵的价格卖出,结果却被搞垮了,国家是得了一点利益,可是企业垮了,员工受损失,社会还要为此承担很大的债务,你能说它改制成功吗?
这位多年研究公司法的专家说,他主要关注社会利益是否受损:“假如一家企业,改制后搞得不错,社会因此受益,它的改制就是好的。”
浙大多名教授呼吁应该历史地看待褚健们的“原罪”。他们在一份公开声明中写道:褚健所涉及的是当时响应国家号召,进行产学研结合、大学教师创业初期的事情。根据当时的历史环境和相关政策,对很多探索的情况还没有明确、完善的规定,针对这类问题,是否可以给在当时创业的教师们一个相对宽容的看待。
浙大教授、师生、中控系列公司员工等800余人则发起了一次签名活动,为褚健取保候审作保。
“看见褚健案之后,企业家或许都会在心中掂量下自己是否有罪”,浙江大学一位老教授在为褚健担保的请愿书上签了名,这位老教授说,“一个国家发展离不开创新,现在天天喊创业、创新,可是你把搞得最成功的那一个抓起来了。试问,谁人不心寒?我不是为褚健一个人呼吁,而是为现在的局面担心。”
据《中国企业家》报道:法学泰斗、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江平教授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经济法学会会长刘文华致信中央有关部门,呼吁谨慎对待褚健案,“避免出现冤假错案”。
原标题:褚健案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