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16年的杀人嫌犯陈光亮在2015年落网,为何要杀人?据其供述有四个版本:杀人练胆、做爱时不慎掐死死者、因嫖资起纠纷和因钱款起纠纷。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陈光亮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掀开被子,吴香(化名)吓呆了。眼前这个“睡了一天”的客人,其实早已没了气息。
1999年2月10日21时50分,在江苏南京某旅社当服务员的吴香到323房间催交房费,敲了半天门也没人应答。她用钥匙打开房门,看见床上躺着个赤脚的女人,露在外面的大半截脸蜡黄发灰。掀开被子,女子下身赤裸,嘴角还沾着血迹……
大惊失色的吴香随即报警。
警方查明,死者是四川籍的29岁女子刘晓桃(化名)。
警方认为,和刘晓桃一同入住的男子有重大嫌疑,但当时对此人身份一无所知。
调查一度陷入僵局。
直到2015年3月16日,逃亡16年的嫌疑人陈光亮终于被捕归案。
2016年11月21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光亮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前有多家媒体报道,当年陈光亮的行凶动机是“想换个活法做个江洋大盗,于是杀人练胆”。但在陈光亮的多次供述中,关于作案动机共出现过四个版本:杀人练胆、做爱时不慎掐死死者、因嫖资起纠纷和因钱款起纠纷。
一审中,陈光亮当庭供述:他在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关于玩性窒息游戏的供述都属实,其他供述均不属实。本案的辩护律师毛立新认为,陈光亮与被害人玩性窒息游戏失手导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最终,公诉机关以“钱财纠纷”为由,指控其故意杀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光亮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陈光亮不服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逃亡16年的“神秘男子”
根据证人叙述,2月9日刘晓桃入住时,还有一名同行男子,身高一米七左右,平头,讲普通话。案发后,该男子已经不知去向。警方认为该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但他入住时既没有登记信息,当时的监控设备也不足以提供有效线索。
直到2015年3月9日,民警根据采集的现场痕迹,从公安信息库中搜索到了匹配的结果,“神秘男子”陈光亮终于浮出水面。
2015年3月16日,陈光亮在家门口被等候多时的警方抓获。此时,他已落户深圳,是一个意气风发的小老板,有车有房。
陈光亮曾供述——
1998年底,他在江苏省连云港市做煤气站的生意。就在这段时间,他结识了在连云港海州区经营小发廊的刘晓桃。两人发生了几次性关系后,陈光亮提出要包养刘晓桃,还先后为她支付了8000元房租和3000元医药费。
临近1999年春节,陈光亮要到南京考察房产中介生意。适逢刘晓桃也要回四川老家,途经南京,两人便相约一起从连云港到南京。在去南京的车上,刘晓桃告诉陈光亮,以后可能不回连云港了。陈光亮一想,两人交往了仅两三个月,已经花了他一万六七千元钱。于是告诉刘晓桃,如果不回去了就要归还他支付的房租。刘晓桃先说身上没钱,随后又改口,说只是试探下男朋友是否关心自己。一路上,两人始终在讨论钱的事。陈光亮越听越不对劲,他深信刘晓桃就是不想还钱,开始琢磨着通过暴力手段把钱弄回来。
两人到达南京时,天已经快黑了。陈光亮在玄武湖火车站附近找了个小旅馆,故意不用自己的身份证登记,而是用刘晓桃的身份证登记了323和335两个房间。
晚饭过后,两人又发生了性关系。陈光亮再次要钱遭拒,一怒之下打了刘晓桃,还在厕所里抓着她的头发往墙上撞,刘晓桃哭着求饶。陈光亮用左手勒住她的脖子,用膝盖压着她的胸部和颈部,不断要钱。
两人纠缠时,刘晓桃扯掉了陈光亮的眼镜,陈光亮愤怒了,脑袋里一片空白,使劲儿掐刘晓桃的脖子……不知道过了多久,等他反应过来时,才意识到刘晓桃已经死了。看到昔日的女朋友面容狰狞,陈光亮慌了。他不停按压刘晓桃胸口,还把她拖到卫生间用水淋,希望女朋友苏醒过来。然而奇迹并没有发生。
陈光亮把刘晓桃搬上床,用被子盖住。拿了她的钱包和金项链,在凌晨12点左右,趁着夜深人静悄悄逃离了旅店。
次日,陈光亮回到连云港,他告诉父亲,自己打架可能打死了人,需要出去躲一躲。
这一躲就躲了16年。
旅社的多名服务员证实,两人入住当天,刘晓桃曾偷偷下楼,把随身携带的2.5万元现金存到服务台,还反复嘱咐,钱只能她本人来取,包括和她同行的男子都不能取。据此,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认定,陈光亮因钱款纠纷,采取扼、勒刘晓桃颈部的方式致其当场死亡,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四个版本的供述
陈光亮归案后也曾供述自己是为了“练胆”才杀人,随后又改口称是因为“嫖资纠纷”起了杀心。2015年6月30日,陈光亮又称杀人动机是“钱款纠纷”,还有七次供称玩“性窒息游戏”致人死亡。前后四种不一致的供述引起了辩护律师的注意。
2015年11月27日的讯问笔录中,也记录了陈光亮供述事发当天的情况。“过程中我很紧张,外面经常有声音,听起来很像是警察在敲门,我紧张中就不小心把她掐死了。”陈光亮回忆,后来发现刘晓桃“不动了”,他并没在意,“还以为她和我一样听到外面的声音起了警觉。”直到发现刘晓桃“眼睛睁得很大,嘴巴张开,舌头也伸出来了”,陈光亮才知道她已经死了。
后来,他还试图唤醒刘晓桃,但没有成功。“我给她压胸,想看能不能把她救活。又把她抱到洗手间里想用冷水激一下看行不行,后来还是不行我就把她抱回床上拿被子盖起来只露出头发。”陈光亮供称。
一审中,陈光亮当庭供述,他在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关于玩性窒息游戏的供述都属实,其他供述均不属实。
“以前就是想找一个稍微体面一点的理由,不想让爸、妈还有小孩他们看不起。”“在我老婆眼里,这种变态的性倾向都是很下流的,嫖娼她还能接受,但如果她知道我有这种性倾向的话,可能想起来跟我在一起过都会很害怕。”陈光亮接受警方问询时说。
北京云智科鉴咨询中心的审查论证人胡志强在《法医学书证审查意见书》中表示,根据案情和尸体检验情况,刘晓桃的死亡原因系机械性窒息死亡无异议。但是,窒息是如何发生的,需要具体分析。
胡志强曾在“湖南黄静死亡案”“福建念斌投毒案”“河北聂树斌杀人案”“海南陈满杀人案”等案件中担任鉴定或论证专家,从事法医鉴定工作30余年。他认为,根据现场的情况分析,刘晓桃颈部的损伤较为零散,按压的力量较轻,符合反复多次按压形成;且身上没有明显的抵抗伤,符合性活动中的自愿受虐状态;卫生间内发现一枚金色耳环,提示可能在卫生间有过施救过程。因此,不能排除刘晓桃系陈光亮在不正当的性活动中导致意外窒息死亡。“窒息游戏致人死亡的说法和现场情况比较吻合。”胡志强表示。
经过解剖证实,死者头皮未见头皮下出血,颅骨完好,颅内未见损伤出血。本案的辩护律师毛立新认为,这与陈光亮多次供述的“抓着被害人的头发往墙上撞”情况不符,供述内容存在虚假。“陈光亮在‘窒息游戏’的供述版本中,明确否认了‘拉被害人的头往地上或墙上撞’的事实。我认为这个供述版本与尸体检验相互吻合、能够印证,更加真实可信。”
“而且,案发当晚旅社三楼有两个服务员值班,刘晓桃居住的房间离服务台比较近。多名证人证言印证,案发当晚被害人并无呼救。试想,如果陈光亮故意杀人,刘晓桃不可能不呼救反抗;如果有呼救、有反抗,不可能不发出任何声响。服务员也不可能听不到任何响声、动静。”毛立新说。
危险的“窒息游戏”
关于“窒息游戏”,此前媒体也报道过类似的案例,如2013年,在浙江宁波打工的两名“90后”少女误信网络上“勒颈使人产生快感”的信息,在租房里体验“窒息游戏”,结果一人失手将另一人勒死。活下来的少女林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宁波中院判处7年有期徒刑。
“窒息游戏”致人死亡是否可以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认为,司法实践中认定过失还是故意,要根据不同案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故意杀人,即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被害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或者明知必然发生死亡的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根本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方面。前者以故意为其心理主观状态,对结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后者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对结果发生持否定状态。在实务中要根据案件的调查事实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综合来判断其主观目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主观上是反对结果发生,即死亡的结果并不是其实施行为的目的,才属于过失致人死亡。过失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七年。”韩骁称。
陈光亮致人死亡案件最后要怎么认定,还得由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具体判定。
目前,陈光亮已经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原标题:因钱财纠纷,还是玩性窒息游戏意外失手? 逃亡16年,嫌犯陈光亮一审被指“故意杀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