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分尸、灭迹
2007年至2008年初,黄建伟听说某帮派成员小魏与其兄大魏,靠非法手段获得很多利润。
加上黄建伟与小魏曾有仇怨,黄建伟便想通过绑架从台湾来到大陆活动的大魏,敲诈勒索获得财物。
2008年中旬,黄建伟与心腹王正雄合计,以参加某小弟生日宴的形式,通过不知情的中间人将大魏诱骗至中山市南朗镇的农庄实行绑架。
2018年9月,大魏与中间人驾车从珠海至该农庄。大魏看到黄建伟在场时非常惊讶,但也落座了。随后,黄建伟、王正雄支开中间人,打暗号叫众小弟将大魏实施绑架,以铁丝将其手脚捆绑,并禁锢在农庄里的一间房屋内。
次日,黄建伟、王正雄等人将大魏塞在汽车后备箱内转移至东莞市大岭山一别墅内。其间,黄建伟要求大魏写信给台湾的亲属筹集赎金,但未能就赎金金额达成一致,黄建伟于是安排司机吕某扬、陈寿清将大魏杀害,并分尸冷藏于该别墅一楼由黄建伟事先准备好的冰柜内。
随后,黄建伟安排小弟简永盛、陈某强等人将藏尸的冰柜搬到一出租屋内,亲自与简永盛、陈某强一起,通过肢解、烹煮、搅碎、抛弃的方式将大魏的尸体毁尸灭迹。
绑架勒索1000万台币
在法院认定的另一起绑架案中,黄建伟直接勒索高达1亿台币赎金。
据法院认定,2017年至2018年期间,黄建伟伙同吴易霖(另案处理)等人多次在东莞等地密谋绑架台湾人李某某以勒索财物。
2018年4月17日上午,在得知李某某当天从台湾到珠海的准确消息后,黄建伟指使吴易霖以帮忙追债为名纠集小弟驾车来到珠海,同时,黄建伟指使王正雄、黄尚礼等驾车来到珠海,由王正雄到澳门机场、黄尚礼在拱北口岸分别盯梢李某某,将李某某当天的行踪通报给在珠海守候的吴易霖等人。
当日下午14时许,吴易霖等见到李某某、同行的曾某某到达珠海市华发广场的住处后,即伙同黄尚礼冒充警察直接闯入房间,将李某某、曾某某押上汽车带到东莞市厚街镇某村台菜馆。吴易霖安排人员用铁链锁住李、曾二人的双脚,由小弟负责轮流看守。当晚,黄建伟以杀害相威胁,向李某某勒索1亿元台币赎金。
4月18日,黄建伟、吴易霖又强逼李某某签下面额为台币5000万元的本票及《投资分红还款协议书》,同时威逼李某某录制筹钱求救录音并向其亲友播放。李某某的亲友林某辉等人因担心李某某的人身安全,四处紧急筹款并于4月20日将赎金1000万台币在台湾桃园市交付给黄建伟指定人员。当日下午,黄建伟、吴易霖将李某某、曾某某释放。
黄建伟通过地下钱庄兑换赎金后,实际收取人民币2164502元后,支付给吴易霖人民币32万元、王正雄人民币1万元作为报酬。
▲2019年1月,广东警方发布关于检举揭发黄建伟、吴易霖犯罪集团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图片来源/广东刑警
数罪并罚被判死缓
2019年1月,广东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官方微信发布《关于检举揭发黄建伟吴易霖犯罪集团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通告显示,通过全面深入审查,查明以台湾人黄建伟(绰号矮仔、伟董)、吴易霖(曾用名吴家峻、绰号明哥)两人为首的犯罪集团,自2007年以来一直盘踞在东莞市厚街、虎门、长安等地,对外宣称台湾小南门帮、台湾天道盟、台湾飞虎队的名号,从事绑架、贩毒、抢劫、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采用滋扰、绑架、威胁利诱等方式向台湾商人敲诈勒索、追债要钱,严重侵害台湾同胞的生命财产安全。
至此,黄建伟大陆黑帮团伙终伏法。
随后,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被告人黄建伟犯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尸体罪;被告人王正雄犯绑架罪、非法拘禁罪;被告人黄尚礼犯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邱俊荣犯非法拘禁罪;被告人陈寿清犯绑架罪;被告人简永盛犯买卖身份证件罪、故意毁坏尸体罪一案,于2019年12月31日作出(2019)粤04刑初86号刑事判决。
珠海中院一审认定,黄建伟到大陆境内发展多名黑社会组织成员,以勒索财物及绑架他人作为人质为目的绑架并杀害他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分别构成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限制减刑。被告人陈寿清、王正雄、黄尚礼、简永盛、邱俊荣分别犯绑架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尸体罪等不同罪名,被处以有期徒刑至无期不等的刑罚。
宣判后,被告人黄建伟、陈寿清、王正雄、黄尚礼、简永盛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2020年6月30日,广东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标题:台湾黑帮老大黄建伟潜逃大陆自创黑帮:干尽绑架杀人分尸恶行,数罪并罚被判死缓